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渭滨区委高度重视,始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是生命线这一要求,紧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高风险岗位这个“关键少数”,对照“七个有之”,个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等破坏政治生态的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条一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微杜渐。前两轮巡察发现问题104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移交问题线索11条,立案4件,处分5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断强化巡察整成果应用。2018年2月24日,区委常委会一致通过对巡察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司法局党组,考核结果评定为“一般”。在3月5日召开的渭滨区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暨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大会上,司法局党组书记对照巡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表态发言,进一步提高了巡察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