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区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鸡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的《关于继续做好2011年全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宝市扩检办(2011)1号通知要求。为了认真抓好落实,迎接上级部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排查范围,辖区内扩大内需续建和收尾项目、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止政府投资新建项目(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
2、自查自纠方法,以上所有项目请对照(附件1共2页)的内容逐项落实,在对照当中如有缺项的要以书面的形式加以说明并尽快补齐,同时请将本单位涉及项目填入(附件2)表内上报区工治办留底,上报(附件2)的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务必按时上报(可发邮件)。
3、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在上级检查过程中无漏项。
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区工治办联系。
联系电话:3227010
电子信箱:wbzhfa@sina.com
渭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代)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