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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对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党风室 高宏亮 | 发布时间:2020-09-20 | 浏览:次 ]

“全区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各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经查实有违反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制度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禁止或者取消其1至3年在渭滨区范围内参与建设工程投标资格或从业资格。”日前,渭滨区交通局出台《交通工程建设黑名单制度》,明确纳入“黑名单”范围和禁限时限,对发现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和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违规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偷工减料等问题易发多发。在全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渭滨区纪委监委聚焦公路、水利、住建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偷工减料等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各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完善机制建设,规范行业秩序。

为强化失信惩戒,区纪委监委及时督促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分别建立本行业违法主体黑名单制度,明确禁限情形、程序和时限,并将违规企业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截止目前,区交通局、林业局、统一建设局、农业局等10家单位已建立本行业“黑名单”制度。根据“黑名单”制度规定,全区有6家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分别因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旧城改造出现烂尾、违规分包转包等行为被纳入“黑名单”,这些企业将在全区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通过对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让违法违规企业一时失信,长期受限,促使企业恪守诚信,依法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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