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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空隙"夹进了深渊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0-08-05 | 浏览:次 ]

一.基本情况

他叫汪伟(化名),现年23岁,系陕西省合扬县人。1999年12月,刚满18岁的他便积极报名应征入伍,在咸阳某武警支队服役,实现了当一名军人的意愿。到部队后的两年里,他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训练中能够吃苦耐劳,技术上力求精艺求精,工作上积极肯干,上进心强,平时又能严格要求自己,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不但被评为合格的武警战士,还曾经两次受到新训大队和中队的嘉奖,在他服役满时,还被评为了优秀士兵。退役后,2003年8月,他被分配安置到本市某医院人事科当干事。他热爱自己的工作,表现不错,于2004年1月被派到该院财务科任收费员。上任后不久,他曾在总结中写到"我们医院是宝鸡市最大的、科技含量最高、人气最旺的一所医院,分配到这里是我最大的荣幸,我决心......。"

诚然,2004年1月---2006年1月这段时间,由于他工作积极肯干,能尽快的学习熟悉各项收费工作,对病人态度好,服务热心,遵守纪律,爱岗敬业,受到患者和同事们的好评。望子成龙的父母也为儿子的工作和表现而暗中高兴,觉得脸面上增添了些光彩。可以说在他面前呈现的已是一条平坦而又光明的路途。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面对社会上"拜金"浊浪的冲击,汪伟渐渐的把握不住自己,从洁身自爱到伸手抓钱,汪伟在"拜金教"的殿堂里做完了一次"洗礼"。2006年10月,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宝鸡市某医院财务科收费员汪伟有经济问题,经该院立案侦察并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

2006年2月---2006年8月,被告人汪伟在担任宝鸡市某医院财务科收费员期间,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先后5次采用将挂号费收款收据涂改、伪造成门诊收款收据的手段,骗取公款49472.9元据为己有,用于日常挥霍,案发后该款全部退还单位。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伟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手段,贪污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汪伟在案发后,退赃积极,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汪伟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二.主要原因

这一消息的传来,起初,使该院许多人的心久久难以平静。"汪伟,一个挺不错的小伙子,人不是蛮老实吗?怎么会贪污公款呢,为什么一个小小的门诊收费员竟能在制度如此之严,工作检查十分频繁的医院财务部门屡屡作案得逞?"带着这些疑问,我们预防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后认为,其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忽视政治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利益的冲突和调整,人们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各种诱惑的不断增多,我们的各级领导.国家及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作人员都毫无例外地经受着权力、金钱和美色的严峻考验,我们只有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才有不被侵蚀和溃败的可能,才能与时俱进,创出美好的前程。汪伟刚参加工作第一年时,他还比较重视政治与业务的学习,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医务工作岗位上也曾为党和人民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两年过后,他却漫漫地只重视业务技能和知识的学习,忽略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思想改造,一时失足,自毁前程。

2.贪欲,泯没了他的良知

从心理学上讲,人的思想总是随着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汪伟也不例外。他2003年8月参加工作后,在工作上一直勤奋努力,业务上刻苦学习,还不到一年他就适应了各项收费工作业务,曾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表扬和鼓励。然而,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他却未能站住脚跟,当社会上那沸沸扬扬的致富潮流和大把钞票每天反复出现在他的面前时,想发财的念头便开始在他心底萌生,金钱诱使这个老实人不安分起来。"一天,我猛然间发现我们医院的门诊挂号条收据与门诊收费收据一模一样,看起来没有区别,门诊挂号条收据是我按当天的收入报表上收到的门诊金额,如数交给出纳,出纳给我开的收据,这个收据以前两联出纳留着,第三联交给我,证明我已将钱上交出纳了。"经过仔细琢磨,他心理暗想,这一"空隙"给自己开辟了一条赚大钱的捷径。

3.侥幸,使他一步步地走向深渊

发现空隙之后,2006年2月的一天,贪婪、侥幸的他,终因私欲膨胀,将手伸了进去,开始一次次的侵吞门诊费。手段很简单,他在陈述作案过程时是这样说的:"当时,我发现医院在管理上有漏洞,有空子可钻,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我就把我买门诊挂号条的收据予以涂改,改成当日收入报表上的金额,然后把它交给科室负责人审核,实际上门诊收的钱我没有上缴出纳,据为己有了,而科室负责人看的收入报表上的数字与我给她交的门诊收费收据上的数额一致,她也就不会引起怀疑了,出纳也不知道我把这笔钱没交,从中骗取了门诊收入。一次成功后,我看没事,胆子就越来越大了,后来又用同样方法作了几次,就这样,我先后涂改了五次。"4.9万元的门诊费便神不知鬼不觉的装入他的腰包。有了钱,他马上"阔"了起来,吃、穿讲究不说,还常请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唱歌等,总之,他花起钱来大手大脚,活象个"阔"公子。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汪伟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岂不知如此大的数额怎能门混过关呢?直至2006年9月初,该院发现了汪伟的经济问题后,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对汪伟的经济犯罪问题进行了查处,他终因贪污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4."空隙"引发出的悲剧

汪伟所在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真可谓配套齐全,墙上贴的,纸上写的,到处可见。各项检查也是经常不断,但事实上还是有"空隙"可钻,致使"老实人"很轻易地表演出铁制度下金蝉脱壳的招数。从作案手段来说,汪并无过人之处,可他为什么能够屡屡得逞,而且长时间没有被发现?案件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汪从2004年1月从该院人事科调到财务科门诊收费处任收费员一职到2006年8月,他已在这里工作了两年7个月时间,财务科特殊的地位和这么长的工作时间,使汪渐渐对本科人员情况和科里工作及活动规律已了如指掌。因为他平时表现不错,所以大家没有想到他会作这事,也就没有提防他。由此可见,从犯罪动因到犯罪行为的实施,并非犯罪人单独主观意思的结果,期间还存在着包括环境在内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作用。汪的犯罪足以说明,铁制度还需要严格要求来作保证。否则,铁制度再多再硬也形同虚设。就拿汪伟贪污一案来说,如果该院的门诊收费收据和卖的门诊挂号条的收据有异样的话,汪就无法作案;假如在出纳员开的收款收据上再加上出纳员的亲笔签名的话,我想汪也作不成案。有了这些"空隙",汪第一次涂改的门诊收费收据又未被及时发现,以致汪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三.对策建议.

此案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们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对广大中青年干部,尤其是基层领导及要害岗位的中青年干部职工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也给人以许多的启示,笔者认为,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现象有主客观的原因,要预防和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建议针对上述主客观的原因,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思想道德和廉正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不断增强青年干部、职工自律意识和免疫力。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崇廉敬廉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法律道德水平,从根本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2.杜绝微观环境的影响和作用。在社会上要开展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实施各类情景预防措施,利用客观条件对犯罪行为进行抑制,排挤打压潜规则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地消除、限制各种诱发职务犯罪或便于实施职务犯罪的外在因素,减少或消除职务犯罪的机会,阻遏犯罪机会与犯罪目标的连接、结合的途径,促使其被迫放弃犯罪,才能有效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3.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彻底堵塞漏洞。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务管理。要制定和运用科学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公务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工作。要紧密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以加强对人、财、物等核心岗位的管理为重点,严明财经纪律,严格监控财务收支,定期进行稽核和检查,不放过一点一缝的空隙;建立"不能犯"防线,不给潜在的职务犯罪人以可乘之机。

4.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权力行使程序。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从两方面来抓,一方面要以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为核心,在组织人事、资产调配和财务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权力行使程序,细化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对党政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要发挥家庭教育和监督的作用,克服"通常子女一就业,家长就万事大吉,认为任务已完成,便放任自流"的错误思想,否则,将后悔莫及。象汪伟贪污一案发生后,家长后悔当初撒手没管,俗话说,"要知如今,何必当初?"世上哪有卖后悔的药?因此,不能忽视家庭对子女的监督和教育,单位要与家庭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联系制度,互相了解和通报情况,发现苗头及时根除,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给国家、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等工作人员腐败犯罪提供可乘之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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