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滨区委统一安排,2022年5月7日至6月30日,开展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区委成立四个区委巡察组,对区科协、区民族宗教局、区委编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办公室、区残联、区委党校共8家单位开展巡察监督。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5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分别在区行政中心、巡察组驻地、被巡察单位等处设置意见箱,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巡察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点;下午13点至17:30
区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地址:
渭滨区干休所路区委巡察组驻地207室、211室
邮编:721006信访联系电话:17789282807
电子邮箱:wbqwdyxcz@163.com
巡察单位:区科协、区民族宗教局
区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地址:
渭滨区干休所路区委巡察组驻地212室、201室
邮编:721006信访联系电话:17729315313
电子邮箱:wbqwdexcz@163.com
巡察单位:区委编办、区直机关工委
区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地址:
渭滨区干休所路区委巡察组驻地209室、210室
邮编:721006信访联系电话:17729178157
电子邮箱:qwdsxcz3208@163.com
巡察单位:区妇联、区关工委办公室
区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地址:
渭滨区干休所路区委巡察组208室、213室
邮编:721006信访联系电话:17749269103
电子邮箱:wbqwdsxcz@163.com
巡察单位:区残联、区委党校
中共宝鸡市渭滨区委巡察办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