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滨区委统一安排,2022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开展十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区委成立四个巡察组,对区教体局、区法院、团区委、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楼宇经济发展中心)12家单位开展巡察监督。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5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巡察分别在区行政中心大楼东侧、区委巡察组驻地、被巡察单位设置意见箱,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巡察组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0至17:30
区委第一巡察组
办公地址:渭滨区干休所路区委巡察组驻地210室、208室
邮编:721006
信访举报电话:17789282807
电子邮箱:wbqwdyxcz@163.com
巡察单位:区教体局(政治生态研判)、区法院、团区委
区委第二巡察组
办公地址:渭滨区干休所路区委巡察组驻地207室、211室
邮编:721006
信访举报电话:17729315313
电子邮箱:wbqwdexcz@163.com
巡察单位:区住建局(政治生态研判)、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区委第三巡察组
办公地址:渭滨区干休所路区委巡察组驻地201室、212室
邮编:721006
信访举报电话:17729178157
电子邮箱:qwdsxcz3208@163.com
巡察单位:区司法局(政治生态研判)、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区委第四巡察组
办公地址:渭滨区干休所路区委巡察组206室、209室
邮编:721006
信访举报电话:17749269103
电子邮箱:wbqwdsxcz@163.com
巡察单位:区交通局(政治生态研判)、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楼宇经济发展中心)
中共宝鸡市渭滨区委巡察办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