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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纪委、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关于更新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和题库的通知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8-08-17 | 浏览:次 ]

各县、区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县、区纪委,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

根据陕纪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就更新后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一)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

1、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8111日)

(二)党内法规

2、《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1024日)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1018日)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1018日)

5、《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1027日)

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1027日)

7、《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628日)

8、《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71日)

(三)有关廉洁从政的法规和文件

9、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115日)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037日)

11、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124日)

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728日)

1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201728日)

14、中共中央办公厅《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2015719日)

15、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2014713日)

16、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转发《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通知(2014814日)

(四)有关处分条规

17、《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44日)

18、《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2018416日)

(五)涉及廉政勤政方面的法律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320日)

二、考试范围

(一)党员领导干部考试范围划定

“考试内容”所列五个方面1-19项全部内容。

(二)非党员领导干部考试范围划定

“考试内容”所列第19-19项。

(三)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或行业特点增加必要的廉政法规考试内容

本通知自2018715日开始生效。各单位可依据本通知,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的要求抓好考前辅导和考试工作。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如遇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中共宝鸡市纪委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201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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