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渭滨区纪委监委对渭滨区人民法院法官冯积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积科在渭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
冯积科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背弃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积科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