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渭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渭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由中共宝鸡市渭滨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由宝鸡市渭滨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区纪委和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纪委和区委负责。同时,区监委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察委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市纪委和区委领导下,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五)依照法律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改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市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脏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街)纪(工)、区管单位(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市监委、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1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积极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二)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改进作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行为。加大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审查和处置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买官卖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等案件。转变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肃查处贪污腐败、行贿受贿、渎职侵权等案件,预防职务犯罪,实现对公权力的全监督。
(五)深入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六)认真落实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和科级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七)积极开展“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活动。
(八)加大对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力度。
(九)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既定目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把存量减下来。
(十)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节点抓重点,以优良的党风带民风促社风;严格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十一)继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本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宝鸡市渭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行政人员编制85人,实有人数61人,其中行政人员58人,机关工人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934.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4.9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88.55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职责和范围扩大;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934.95万元,较上年增加388.55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范围和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934.9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88.55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职责和范围扩大,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934.95万元,较上年增加388.55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范围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859.95万元,占支出总额91.98%;项目支出75万元,占支出总额8.0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934.9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88.55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职责和范围扩大。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934.95万元,较上年增加388.55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范围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859.95万元,占支出总额91.98%;项目支出75万元,占支出总额8.02%。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4.9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101)744.65万元,较上年416.64万元增加328.0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02)计75万元,与上年500元增加25万元,主要是项目的增加。
(3)培训支出(2050803)计5.5万元。此项为新增科目,主要用于当年教育培训支出。
(4)养老保险(2080505)计67.1万元,较上年31.09元增加36.01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计42.7万元,较上年11.89万元增加30.81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4.9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689.84万元,较上年346.22万元增加343.6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03.1万元,较上年154.95元增加48.15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职责变化和人员的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01万元,较上年8.46减少万7.45元,原因是预算支出明细表结构调整,医疗费调至工资福利支出。
资本性支出(310)41万元,此项为新增科目,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4.9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689.84万元,较上年346.22万元增加343.6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03.1万元,较上年154.95元增加48.15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职责变化和人员的增加。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01万元,较上年8.46减少万7.45元,原因是预算支出明细表结构调整,医疗费调至工资福利支出。
资本性支出(503)41万元,此项为新增科目,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情况。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5.5万元,较上年17万元减少1.5万元(减少8.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接待费费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接待相关单位来我区开展调研等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17万元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总价值88万元。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3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34.95万元。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区纪委、区监察委机关运行经费为168.1万元,比上年104.95万增加63.15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公开报表
(见附件2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