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某工厂财务科出纳员赵红军因贪污55万余元,被宝鸡市渭滨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十四年。 这一消息的传来起初,使他周围许多人的心久久难以平静。“红军,人不是蛮老实的吗?怎么会贪污公款呢?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工厂出纳员竟能屡屡作案得逞?是什么原因让他走上犯罪道路呢?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检察人员通过走访和调查后,试就此案的犯罪原因作以粗浅分析,以期与大家共同探讨预防此类案件的对策。
一、案情简况
赵红军,男,现年34岁,汉族,中专文化,原系陕西省宝鸡市某工厂财务科出纳员。他主要负责库存现金、保管财物印签、银行承兑汇票、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银行往来账等工作。1999年7月至2001年9月17日,赵红军在担任该厂出纳员期间,先后采取伪造支票存根、重复作账等手段,共贪污该单位公款55万余元,据为己有。大部分赃款都用于购买彩票,打算等中了大奖再给补上。但终无所获,于2001年9月18日携款仓皇出逃。潜逃七年之后,他又投案自首。此案经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依法提起公诉,该区法院经公开审理后,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二、主要原因
赵红军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其自身来看,是人生观发生扭曲所造成;从企业内部寻找,是管理制度不健全所造成;从社会环境中找,是享乐和拜金主义的思想所造成。除了 以上这些共性原因之外,如下几条是赵红军犯罪的主要原因。
1、忽视政治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利益的冲突和调整,人们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各种诱惑的不断增多,国家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都要经受着权力、金钱和美色的严峻考验,赵红军也不例外,刚参加工作的第一年,他还比较重视政治和业务的学习,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其工作岗位上也曾为党和人民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一年过后,他却漫漫地只重视业务知识和技术的学习,忽略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思想改造, 面对社会上“拜金”浊浪的冲击,他渐渐地把握不住自己,从洁身自爱,到伸手抓钱,他在“拜金教”的殿堂里做完了一次“洗礼”。
2、贪欲,泯没了他的良知
从心理学上讲,人的思想总是随着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 赵红军正是如此,1993年9月,刚满19岁的他被陕西省财经学院录取,1996年7月, 22岁的他从陕西省财经学院毕业后,分配到宝鸡市某工厂财务科工作, 由于他工作上积极肯干,上进心强,平时又能严格要求自己,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表现不错,不到一年 ,就适应了工作,曾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表扬和鼓励,还担任了该厂出纳员。可以说在他面前呈现的已是一条平坦而又光明的路途。然而,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他却没能站住脚跟,当社会上那沸沸扬扬的致富浪潮流和大把钞票每天反复出现在他的面前时,想发财的念头便开始在他心底萌生,“我何不用单位的钱购买些彩票,等中了大奖再还上。” 经过仔细琢磨,为了走一条赚钱的捷径,他决定用单位的公款来购买彩票, 于是,他便抱着侥幸的心理,一次次地把手伸向自己所保管的库存现金。就这样, 赵红军先后多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采取取款不入账、提供伪造单据(大头小尾),从中截取部分现金等手段,多次从本厂银行账户以及存单上提取现金,据为己有,用于大肆购买彩票和个人挥霍,经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7月至2001年9月17日,被告人赵红军在担任该厂出纳员期间,共贪污该厂公款55万余元,大部分购买了彩票,但终无所获,血本无归。看到这么大的一个”窟窿”,自己又无力填补时,他心里害怕了,接连几天都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天心绪烦乱,坐卧不宁。想来想去,于2001年9月18日携公款3万余元仓皇出逃,潜逃七年之后,又投案自首,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3、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漏洞
在企业,由于财务部门与主管领导纯属于上下级的关系,难以有效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的制约机制,导致财务收支活动不规范,漏洞也在所难免.从赵所在企业的管理上看,各项规章制度真可谓配套齐全,墙上贴的,纸上写的,到处可见。各项检查也是经常不断,但事实上还是有“漏洞”可钻,致使“老实人”很轻易地表演出铁制度下金蝉脱壳的招数。从作案手段来说,赵并无过人之处,可他为什么能够屡屡得逞,而且长时间没有被发现?案件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赵从 1996年起到2001年9月17日 ,他已在该厂财务科工作了近6年时间,财务科特殊的地位和这么长的工作时间,使赵渐渐对本科人员情况和科里工作及活动规律了如指掌。因为他平时表现不错,所以大家没有想到他会作违法之事,也就没有提防他。由此可见,从犯罪动因到犯罪行为的实施,并非犯罪人单独主观意思的结果,期间还存在着包括环境在内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作用。赵的犯罪足以说明,铁制度还需要严格要求来作保证。否则,铁制度再多再硬也形同虚设.。
4、权力缺乏有效制约
恩克斯曾经说过:“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赵作案能屡屡得逞,从其所实施的作案手段来看,该厂对财务工作的管理不善,监督不力。如该厂曾一度时期将库存现金的量交给赵自己决定,这就给于了他个人更大的自主权。由此一来,无论是厂里的现金还是银行存款,他想拿就拿,想取就取,使他在该企业经济往来中,随心所欲,毫无顾忌。 直到2001年9月18日,该厂在清账中发现有好几笔数字都与他的账面对不上,在找他对账时,他已不见了踪影。俗话说:“麻痹是大敌”。赵红军案的发生,对那些认为“制度和法律明都知道,谁敢违犯?”的管理者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
三、对策建议.
此案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们一些企业在对广大中青年干部,尤其是在要害岗位的中青年干部职工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也给人以许多的启示,笔者认为,中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现象有主客观的原因,要预防和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思想道德和廉正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当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首先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是壮大国有企业经济。巩固我党执政物质基础的根本保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因此,国有企业的各级领导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企业廉洁经营,健康发展,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政治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和免疫力。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崇廉敬廉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人的法律道德水平,从根本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
2、杜绝微观环境的影响和作用。在社会上要开展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实施各类情景预防措施,利用客观条件对犯罪行为进行抑制,排挤打压潜规则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地消除、限制各种诱发职务犯罪或便于实施职务犯罪的外在因素,减少或消除职务犯罪的机会,阻遏犯罪机会与犯罪目标的连接、结合的途径,促使其被迫放弃犯罪,才能有效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3、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彻底堵塞漏洞。以财务监督为重点,强化财务人员的监管。要制定和运用科学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公务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工作。要紧密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以加强对人、财、物等核心岗位的管理为重点,严明财经纪律,严格监控财务收支,定期进行稽核和检查,不放过一点一缝的漏洞;建立“不能犯”防线,不给潜在的职务犯罪人以可乘之机。
4、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权力行使程序。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从两方面来抓,一方面要以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为核心,在组织人事、资产调配和财务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权力行使程序,细化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对党政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要发挥家庭教育和监督的作用,克服通常子女一就业,家长就万事大吉,认为任务已完成,便放任自流”的错误思想,否责,后悔莫及。象赵红军贪污一案发生后,家长后悔当初撒手没管。俗话说,“要知如今,何必当初?世上哪有卖后悔的药?”因此,不能忽视家庭对子女的监管作用,单位要与家庭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联系制度,互相了解和通报情况,发现苗头及时根除,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给腐败犯罪者提供任何可乘的机会。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