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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的调查与思考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0-08-25 | 浏览:次 ]

2009年渭滨区在经二路街道办事处新民路社区试点建立了社区监督委员会,经过一年来的试行,工作开展情况比较好,近日,笔者到办事处和社区进行了调研,与街道办分管领导、社区领导及监委会主任进行座谈,研究探讨了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的相关背景

城市居民人口逐年增多。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看: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骤加快,城市化建设速度递增,城市房地产业逐年兴旺和户籍制度的改革放开,城中村逐步成为城市居民区,城市居民人口迅速增多。市场经济下的大量非城镇居民(农民工)暂住城区,成为非正式居民。从区域现状看:渭滨区现以城镇居民为主,辖三镇一乡五个办事处;23 个板块型社区;29 个单位型社区。城区居民人口27.3万人,农村人口7.1万人,三镇村民的80%为农民工,白天在城区工作(打工或经商),晚上远处的暂住城区,近处的回农村睡觉,因此,城区社会活动日益繁华,城区工作成为统筹研究的重点。

社区工作事务日益增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社区工作愈现重要,社区工作量日趋增多,目前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标准化建设、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事物延伸社区日益繁忙,各项优惠政策项目、优抚资金要通过社区落实到位。

社区事务监督管理比较薄弱。社区支部由街道党委领导,社区主任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任。社区领导工资由市民政局统一打卡发放。社区工作的计生、劳动、民政、协警等工作人员由部门招聘派驻社区工作,工资补贴由各部门发放,业务由各部门指导。

探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十分必要。从发展趋势看,研究城市工作势在必行。从区域现状看,做好社区各项工作尤显重要。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区域经济健康发展要求来看,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健全基层社区监督机制迫在眉睫。

试点社区主要做法

试点社区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的做法主要有以下特点:

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社区监委会成员,由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联名提出人员名单,报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后,由居民代表和党员代表推选产生。社区监委会设主任1名,成员2名,监委会主任为支委纪检委员,成员一名是党员代表,另一名是居民代表。监委会成员要求办事公道、群众信任、熟悉社情,敢于反映情况,敢于坚持原则,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监委会成员中除1名社区定职干部担任主任外,其余人员均不得为社区定职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提出了《关于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社区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明确了监委会4项工作目标,7项工作任务,12项职责、8项权限,规范了监委会工作流程及监督党务、居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及形式。

探索运转,监督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定位准确。明确社区监委会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核心是监督。不参与决策,不参与具体事务的实施,为决定执行的事务工作好廉洁保障工作,对待问题不回避、不胡闹、不宣扬,及时沟通,化解基层矛盾,澄清事实真相,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监督内容全面。接受监督的机构包括社区两委会,接受监督的人员包括社区工作的所有人员,被监督的事项包括党务、政务、事务,涵盖两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和廉洁自律所有工作内容,尤其对党务公开的10项内容和居务公开的17项内容监督公开到位,对财务资金推行“三审三签”制,对社区工程建设等事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等,都达到了预期的廉洁保障效果。

三是监督程序规范,措施到位。监委会全程监督两委会工作,负责向群众代表及群众广泛宣传、解释,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审核讨论后提交社区两委会研究解决,在行驶监督职能时,可以随时进行查阅相关资料、质询相关问题、叫停违规行为,可以对违规事项进行纠正,对违规人员向上一级监督机构提出或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免职处理的建议。四是形式灵活,方便监督。监督委员会监督结果根据群众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需求,可当会宣布;可通过公开栏按时公开;可在居民楼门口进行公示;可向上一级组织上报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监督委员会及其人员受各方面监督,每年做一次工作报告,接受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党员代表进行信任度测评,未过半数责令辞职。

民主机制,促进作用发挥好。一是健全社区民主监督机制,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监委会的工作职能作用下,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意识增强,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有了途径。民主气氛浓郁,基层管理水平提高。惠民政策、资金措施得以落实到位。二是密切了干群关系,建立了和谐连心桥。通过监委会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工作,还干部一个清白,给居民一个明白,清除了顾虑和猜疑,达到了理解和共识,建立和谐的连心桥。一方面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提高,另一方面干部的创业工作积极性得到增强,有效促进了社区的社会稳定和谐安全生产,居民积怨上访消除,社区信任度增高,更有效地巩固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权地位。三是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监委会监督作用的发挥,无疑在基层加强了反腐倡廉的力度,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基层民主工作作风惠及城区,必然会民风崇尚,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繁荣。

存在问题

试点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深入调研还存在一些问题:

1、普通居民对社区工作关注度不高。因为社区只是办事处延伸基层的理事机构,与行政村职权差别很大。对居民没有自主管理的权力,社区的资产归属于辖区哪些居民不明确。居民接受单位管理的多,联系社区的少。因此,普通居民一般不关注社区工作,对社区监督工作更不关心。

2、监督委员会机构监督力度有所制约,生命力不够强。从试点社区看,监委会主任由社区支部纪检委员兼任,成员为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势必造成监督力度有一定的制约性。监委会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将是社区负担,势必影响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

3、监委会监督面还不够宽。试点社区监督委员会仅对两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计生、劳动保障、民政、民警协管员的监督还不涉及,因为这些派驻人员只驻社区理事,工资发放、年度考核由主管部门管理,社区两委会管不了,监委会也监督不了。单位型社区监督怎么开展需要进一步调研。

4、监委会成员工作能力需加强培训。社区工作涉及的政策、法律等专业知识性比较强,需要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知识相当的人员,才能更好地搞好社区监督工作。

对策建议

1、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社区影响,巩固基层政权,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

2、由街道纪(工)委组织公选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社区监委会主任,实行聘任制,实行一年一聘,并实施年度考核。

3、财政补贴监委会经费和监委会成员工资。每个社区监委会每年可补贴办公经费1000元,监委会主任管理社区副职工资待遇补助。年终可进行一次性奖励。监委会成员可按公益性岗位发放工资。

4、加强监委会主任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可进行经验交流,学习培训,参观学习外地经验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渭滨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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