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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渭滨纪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 消息来源: 区纪委 | 文章作者:区纪委 | 发布时间:2017-06-07 | 浏览:次 ]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教育警示全区干部,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近日,宝鸡市渭滨区纪委对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渭滨区高家镇尖山村村委会主任彭贵芳擅自支取由村委会监管的本村散养智障五保户彭生太家庭账户资金共五笔12000元,用于自己家土坯房改造中购买建筑材料。彭贵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回并退还彭生太。

2、渭滨区金陵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低保复核上报的工作人员李鸿娟和金陵街道办事处新华巷社区负责低保救助的工作人员刘书利,在低保年审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刘涛骗取2015年低保费4330元。李鸿娟、刘书利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回。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落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推动精准扶贫脱贫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及胆敢向扶贫款物伸手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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