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
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就相关工作内容公告如下,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于2020年4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底结束。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具体整治以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领域
1、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问题。主要是指: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以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等方式预定项目承建方;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或建设方案等行为。
2、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主要是指: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PPP项目、保密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量身定制确定投标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3、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问题。主要是指:违规改变城乡建设规划;违规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违规要求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利用生产监管、环保执法等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
4、插手干预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问题。主要是指:对应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事项不招标;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利用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职权谋取私利;违规大额度追加项目资金等行为。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二)矿产开发领域
1、插手干预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问题。主要是指:以资源整合、招商引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名义,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量身定制确定竞买人资格,操纵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违规批准减免缴纳相关费用;违规审批或出让采矿权等行为。
2、插手干预国有矿业权管理和转让问题。主要是指:在国有矿业权转让中违规决策、越权审批、规避审批;低价转让国有矿业权、高价受让矿业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合作经营、投资分红或其他变相形式,低价转让国有矿业权股份或收益等行为。
3、插手干预矿产开发经营问题。主要是指:违规要求矿产企业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利用安全生产监管、环保执法等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插手关于矿产开发中的物资采购、税费征收等问题。
4、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矿产开发问题。
四、监督举报方式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17-3128303
来访地址:区行政中心四楼419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共宝鸡市渭滨区纪委
宝鸡市渭滨区监察委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