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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监察法》于田间地头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渭滨区纪委 | 发布时间:2018-04-19 | 浏览:次 ]

只要是村干部都是《监察法》监察对象!近日,渭滨区纪检监察干部来到高家镇红旗村、太寅村,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为加大《监察法》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渭滨区纪委监察委迅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农村、深入群众家中,面对面地开展《监察法》宣讲活动,通过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的方式,用朴实、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监察法》的颁布情况、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责、监督范围等内容向群众进行普及宣传,让老百姓第一时间感受到监察法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精准扶贫工作保驾护航,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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