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按照中共渭滨区委安排,近期区委成立四个巡察组,于2021年4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6月30日,对区委办、区政府办等1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区委第八轮巡察监督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6月25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招商局、区统一建设局。巡察组联系举报电话17789282807电子邮箱wbqwdexcz@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姜谭工业园区管委会。巡察组联系举报电话17729315313电子邮箱wbqwdyxcz@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委办、区档案馆、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局。巡察组联系举报电话17729178157电子邮箱qwdsxcz3208@163.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天台山管委会、区政府办、区审计局、区信访局。巡察组联系举报电话17749269103电子邮箱wbqwdsxcz@163.com
巡察组办公地点:区干休所路、区军休所南院(市体育馆东侧)
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
巡察组分别在区行政中心、巡察组驻地、被巡察单位等处设置意见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监督。
渭滨区委巡察办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