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2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向渭滨区委反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蔡鸿飞向渭滨区委书记张德科传达了副省长、市委书记徐启方听取市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情况综合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出席巡察渭滨区情况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联动巡察组组长胡忠堂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张德科和渭滨区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副组长曹昌生出席反馈会议。张德科主持反馈会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按照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4日至6月30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对渭滨区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五落实一加强”,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胡忠堂指出,近年来,渭滨区委、区政府能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不够深刻、把握不够准确;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远谋划不够;贯彻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以及中省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差距;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够有力,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慢、标准不高,存在“停而未治、治不彻底”的问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巡察中,巡察组还收到一些问题线索的反映,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胡忠堂代表市委联动巡察组向渭滨区委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力治根治本;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夯实工作责任;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
蔡鸿飞强调,渭滨区委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二要坚守责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三要加强整改监督,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张德科表示,渭滨区委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坚决落实到位。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二要履职尽责,积极研究落实整改方案;三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市委联动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相关室负责人,渭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反馈会。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区委巡察组副科级以上干部、区纪委监委有关室负责同志、全区镇街及涉秦岭重点村(社区)党政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