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党组、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0年区委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宝渭发〔2010〕33号)文件后,全区各单位均按要求上报了《安排意见》、《风险环节查找表》等资料。按照文件要求,此项工作属长期性工作,各单位要根据人员岗位变化等情况,每年逐人逐岗位查找一次廉政风险环节,修订完善相关防范措施。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掌握全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文件精神,请各单位逐人查找填写《2013年渭滨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岗位风险--自查表》,由分管领导审核,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统一填写《2013年渭滨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岗位风险--汇总表》,于4月30日前将《汇总表》上报区纪委(4-6室)。《自查表》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风险防范工作列入各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区纪委审理室 3234062
附:2013年渭滨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岗位风险--自查表
2013年渭滨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岗位风险--汇总表
中共渭滨区纪委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