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从2012年8月1日起,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执行新的考试范围。为了便于广大干部及时了解,现将新的考试范围公告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考试范围(29个):
1、党内廉政法规(20个):
(1)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讲话(新闻稿)
(2)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讲话(新闻稿)
(3)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的讲话(新闻稿)
(4)《中国共产党章程》
(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7)《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8)《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9)《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0)《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1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12)《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13)《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1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新修订)
(15)《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1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1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1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新闻稿)
(19)关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20)《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
2、法律法规(8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7)《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8)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
3、《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1个)
二、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领导干部廉政考试范围(9个)
1、法律法规(8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7)《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8)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
2、《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1个)
宝鸡市领导干部任期廉政法规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