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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风行风测评信息库行业比例构成的几点具体要求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1-10-14 | 浏览:次 ]

对政风行风测评信息库行业比例构成的几点具体要求

区级各被测评单位

我区政风行风测评信息库在各部门与行业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圆满完成信息采集和母库建库任务。区级部门和镇街人民政府,以多种形式收集上报各自管辖范围内服务对象的合规有效信息29835人,经导入政风行风测评系统删除相互间重复人员信息后,最终确认有效建库人数为17954人,为此各部门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对你们的辛苦劳作和对区纠风办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建立测评信息库只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各部门下一步还要根据行政审批事项、“三定”方案和服务范围,提出服务对象信息库的比例构成(即各行业类别服务对象占本单位服务对象的比例)。为了搞好这项工作,现就部门提出政风行风测评信息库行业比例构成做如下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提出的服务对象信息库比例构成(即各行业类别服务对象占本单位服务对象的比例)草案,要严格按照(附件1)的最高控制比例掌握,绝不能超出,否则测评系统不予认可。凡表中控制比例为▲▲的行业,由于建库人数过少达不到规定要求,各部门提出比例时最好不要涉及。

二、各部门提出的各行业类别一般要求控制在1015个行业,以便于测评时系统随机抽取节约时间。

三、比例构成原则是: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单位服务对象占9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占2.5%。各部门测评类别划分见(附件2)。

四、草案提出后,必须事先与区纠风办沟通审核进入系统测试,测评系统认可通过后才能在确认书上共同签字盖章,该确认书由各测评单位按照参考样表制作,确认书样式见(附件3)。上交时附电子版。

五、各被测评单位应于1010日下午前完成信息库比例构成草案,比例构成表务必于101017时前上报区纠风办。如有不按时上报的,区纠风办将按照《实施意见》行使扣分权,各被测评单位在交付比例构成表时注意登记交付时间并签名确认。该表将作为扣分依据。

联系方式: 区纠风办电话:3227010

联 系 人: 王彪13759791860

纠风办邮箱:wbzhfa@sina.Com

渭滨区人民政府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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