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前夕,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向所监督的6家单位发出了廉洁过节提醒函,特别强调了“十严禁”纪律要求,内容涵盖:严禁以总结、推进工作为借口随意给基层增加负担,禁止机械执行政策、层层加码;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包括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新型方式;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节日福利,以及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烟酒茶等年货作为节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此敛财等行为。
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强化派驻监督职能,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将“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践行廉洁自律准则。督促各监督单位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针对廉洁风险点,做到早提醒、早部署、早排查。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纪检监察组报告,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下一步,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将继续紧盯监督重点,通过“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强化警示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