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渭纪发〔2011〕10号
中共渭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市纪委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宝鸡市纪委(宝市纪发[2011]11号)文件精神,现将省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陕纪发[2011]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开展自查自纠,各镇街,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查面要达到100%;同时要抓好督导抽查,对所辖所属基层单位督导抽查面不低于40%,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纠正、处理到位,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自查和抽查情况于8月8日前向区纪委报告。区上将在近期进行抽查,以便迎接市上对我区的专项检查。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