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从严治党、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制保障。为真正学懂、弄通、悟透《监察法》,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渭滨区纪委通过会议领学、日常自学、网上互学、以考促学和实践真学等方式,确保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吃透精神、把握要义、领会实质,真正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过硬本领的一项紧迫任务,不断提高自身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会议集中领学。召开专题会议,由区纪委班子成员带头学、党小组组织专题学等形式,围绕《监察法》的特点、主要内容及《监察法释义》等内容进行逐句逐条重点研读,促使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监察法》条文的精髓和要义。
订阅读本自学。区纪委及时订购80余本《监察法》、《监察法释义》,力争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确保学习到位。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学习《监察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讨论,促进共同提高。
利用网络助学。利用区纪委网站、“渭滨清风”微信公众号和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群等平台,及时转载、传播、宣传《监察法》相关解读,以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激发学习兴趣,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帮助理解消化。
知识测试促学。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以监察法为主,以考促学,让《监察法》成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在考试中熟悉《监察法》相关内容。
工作实践真学。结合正在办理的留置案件,对照《监察法》等相关条文,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总结,边办边学,边学边办,实现学用结合无缝对接,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文/高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