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关爱,基层工作再苦再累我也不怕,但是就是不愿意背上这样的‘污点’,我一直以为纪委监委都是处理人的,通过今天的澄清会,组织为我撑腰鼓劲,不仅为我正了名,也让我重新燃起了干事创业的决心和底气。”近日,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某村村干部贾某在收到书面《澄清函》后,长长舒了一口气并这样说道。
2024年12月底,宝鸡市渭滨区纪委监委收到该区高家镇某村村民实名举报信,反映该村干部贾某任职期间违规收取保证金长期未返还等问题。由于举报内容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该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对该线索提级办理,立即开展初核工作。因举报问题时间跨度长达20余年,该村历经多次合并和行政区划调整,核查组克服困难,通过广泛走访群众、组织座谈、翻阅20余年前的账务、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反映的问题逐项核查,发现举报内容全部失实。该区纪委监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积极与实名举报人联系对接,反馈核查情况、阐明事实,进一步听取举报人意见建议,向其了解举报信息来源,引导其正确认识检举控告的监督权力,依法有序参与群众监督工作,不能以道听途说的片面信息作为举报依据。通过反复讲政策、说事实、摆证据,有效消除举报人对村干部的误解和怨气,化解了这起基层干群矛盾,举报人也表示对核查结果基本满意。
经村干部贾某本人申请,为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该区纪委监委核查组联合高家镇纪委、村两委综合研判后,做出了为村干部贾某澄清正名的决定。3月6日,该区纪委常委带队,在该村村委会召开了村干部贾某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议。在澄清会上,案件核查组通报了案件核查结果,指出了检举控告的不实之处,并当场宣布对村干部贾某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同时,还通过书面形式,向高家镇纪委、该村党支部及村干部贾某本人送达了澄清函,为其正名。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秉承纪检监察机关也是“干部之家”的理念,坚持严管厚爱结合,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线索、查办案件,把握政策策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既保障群众行使监督权利,又实事求是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化解基层矛盾、优化干群关系,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此次澄清工作,不仅体现了渭滨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也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切实把检举控告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继续加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力度,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积极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全区各项工作既有秩序又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