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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室组地联动联合实现“1+1+1>3”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第五纪检监察室 杨慧慧 | 发布时间:2021-10-26 | 浏览:次 ]

今年以来,为统筹全区纪检监察力量,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上下联动,提升监督质效,渭滨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实现“1+1+1>3”的效果。

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办案专业化。“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为此渭滨区纪委监委对全区1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全员培训,围绕政治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纪律处分条例、常见违纪违法行为定性等纪检监察重要业务进行了深入讲解,同时通过例会学习、以案代训、参与专项监督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纪法专业水平,为实践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交流互动,推动办案高效化。通过“室组地”人员互动、信息互通,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实现互进互促,协同捕捉、汇总、研判案件信息,统筹开展日常监督、案件查办、专项整治、巡察整改等各项工作,实现案件查办、问题查找、原因剖析一体化推进;其他各部室结合各自职能,有序做好“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人员调配、案前培训、业务指导等各项工作,切实推动“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高效开展。

明确分工职责,推动办案规范化。区纪委监委制定了《“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工作办法(试行)》,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了纪检监察室、镇(街)纪(工)委、派出监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责任务、组织实施规定,督促纪检监察机构和室部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同时,切实加强横向联动和纵向联合,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不定期对室、组、地三方进行动态考核和评估,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充分利用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室组地”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联动监督和联合办案工作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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