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渭滨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闻“汛”而动,主动作为,靠前监督,为安全度汛提纲坚强纪律保障。
敲响“警示钟”,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印发《严明防汛工作纪律通知》,明确防汛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关键环节和任务分工,紧盯防汛期间工作作风,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防汛工作第一线。对在防汛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一律先通报后处理。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与物资,重大险情瞒报、漏报、迟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安全度汛。
布起“监督网”,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立足监督职责,迅速启动“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区纪委副书记、常委牵头,成立3个防汛督导组,下沉一线,深入8个镇(街)、6个职能部门、96个村(社区)、16个地质灾害点,重点对组织领导、预案制定、值班值守、隐患排查、物资保障、预警机制运行等情况进行“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开展防汛应急监督检查2次,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10余人次,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就地反馈,并作为下一轮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实行跟踪问效,督促推动问题解决。对发现的3名防汛未到岗干部进行全区通报。通过有力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切实把防汛工作责任制一贯到底。
站好“安全岗”,筑牢防汛安全底线。向各镇(街)党(工)委、区直各职能部门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发出提醒通知,督促其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救灾各项措施。区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带领40余名机关干部前往高家镇符家村和桥南街道姜河社区防汛点位开展防汛隐患排查,针对2户祖居户土坯房存在瓦片掉落、围墙倒塌的风险隐患,协同村干部及时建立隔离带,设置警示牌,并安排专人对隔离地区进行24小时巡查监控,针对清姜河流域河堤险情反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与气象、应急等部门建立畅通沟通机制,实时掌握最新雨情、灾情,委机关干部在汛期全员在岗,保持临战状态,确保灾害来临时快速反应,及时跟进,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