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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完善制度机制 健全责任链条 持续推进“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党风室 张军芳 | 发布时间:2021-06-28 | 浏览:次 ]

渭滨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制度“明责”,完善工作机制

区委成立了区委党建办,统筹协调“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工作。区纪委监委协助区委制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实施细则(试行)》及《“四个清单”贯通联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制度,形成了任务安排、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有序衔接的工作机制。区四套班子、镇(街)、区级部门党委(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建立了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任务,分级分类建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干部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防控措施。区委党建办定期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下发通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担负主体责任。

建立清单“履责”,健全责任链条

建立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监督责任任务清单、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和问题提醒清单,健全“明责知责、履责尽责、督责考责”的责任链条。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更加自觉。区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汇报,对各项工作任务亲自安排、一线推动落实;各基层党委(党组)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廉政提醒、每周一廉、廉政家书分享等多样化廉政活动,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更加规范。2020年以来,区委党建办向相关区级领导发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单14份,区纪委监委向相关区级领导抄送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13份,相关区级领导开展提醒谈话29次。区委常委主动参加被巡察单位巡察问题反馈会,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进行约谈23次,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点评,交办整改。纪委协助职责更加精准。区纪委监委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区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根据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办发现问题,向区委提出意见建议7次,就建立制度规定、谋划重大工作等事项请示报告9次。派驻监督效果更加明显。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紧盯监督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强化监督。今年以来,共开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等专项监督检查7次,发放督办函2份,督促各级各部门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围绕项全区目建设、招商引资、综治维稳、创文等10项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每月收集相关部门进展情况,先后开展督查检查40余次,发督办函16期、约谈2人次、通报批评6期,编发简报3期,提醒谈话2人次。初步形成了“两个责任”衔接有序、效能叠加的良好局面

从严执纪“问责”,推进贯通联动

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中,将考核结果作为班子研判、评优树模、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1家出现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提出了一票否决建议。聚焦责任落实“软化”、履职意识“淡化”、责任追究“虚化”、压力传导“弱化”等突出问题,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持“一责双问”“一案三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实施党内问责25人,监察问责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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