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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案管室 赵伟萍 | 发布时间:2021-04-19 | 浏览:次 ]

414日,渭滨区召开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问题线索联席会议,公安渭滨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审计局等成员单位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2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渭滨区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区纪委监委移送司法问题线索工作办法》、《渭滨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对移送什么、怎样移送、谁来移送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要求。各执法机关和司法单位分别汇报了2020年问题线索工作及2021年工作打算,并对问题线索移交工作进行了探讨交流。

区纪委副书记张新利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站位。各成员单位要认识到各自在反腐败工作中承担职责和重要性,充分履行职责,共同担责,逐级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必须落实到岗到人,确定专门线索联络员负责线索移交工作。从成员单位“一把手”、派驻纪检监察组长、科室负责人、线索联络员,逐级明确责任,压实任务。二要及时传达促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位,抓好落实。要有一盘棋、一张网思想,要做到信息共享,事前沟通、事中配合,事后跟进,共同加大力度,切实将问题线索移交工作贯彻执行好,营造反腐败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科学部署齐推进。各成员单位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科学研判,涉及区属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应按规定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推动其他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联动、衔接机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派驻职能,督促落实好监管单位。各联络员要负责对各单位线索及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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