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项目招标人,我郑重承诺遵守招投标纪律,不收受投标人、代理机构及与招投标有关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及其它礼品”、“本公司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承诺不向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投标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中标”。7月20日,渭滨区组织川陕路小学迁建项目招投标“双向承诺”活动,强化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双方廉洁教育,为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为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分散招标、管办不分以及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渭滨区委、区政府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采取1246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防范廉政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1”即在全市率先成立区招投标中心,为区发改局代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承担全区建设工程、国有资产处置、政府购买服务等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招投标工作。“2”即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管理模式从最初建筑、农业、水利等项目招标各自为阵、分散实施向统一市场、集中受理转变;二是工作定位从以监管为主转向以监管和法规政策辅导并重,形成既监管有力、防微杜渐,又为项目建设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4”即出台《渭滨区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招投标政策规定、招投标流程、业务主管部门招投标权利义务以及确定招投标方式的标准4项具体内容。“6”即制定出台交易大厅管理制度、监控室管理制度、评标室管理制度、评标专家制度、评标专家“十不准”、招投标监督人员工作纪律等6项制度。同时,总结提出公开招标“15步法”和邀请招标“9步法”工作流程。全区工程类项目招投标实现全区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公平竞争,既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又促进各项目单位廉洁行政。
在全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专项整治过程中,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防范风险,渭滨区在全区实行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双方“双向承诺”制度,承诺书对招投标双方规定了不违规收送礼金等7项承诺,内容涵盖依据规定程序招投标、拒绝收送礼金、严禁串通招标等。通过廉洁双向承诺,为承诺双方划出红线,按照承诺书进行相互监督,有助于遏制输送‘隐形’利益现象,让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变得更加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