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渭滨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严格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重点围绕“五个再一遍”和“三个大起底”要求,细化措施,立行立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6月10日,区纪委召开纪委常委会议,组织常委会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央督导组督导陕西工作动员会精神,并对近期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区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区委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题讲座,提高各室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并通过区纪委网站、微信刊发扫黑除恶知识和督导检查要求,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履职水平。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以提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成效认可率以及满意率为落脚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扫黑除恶知识、纪检工作动态;组织镇街纪(工)委深入社区和村组,通过悬挂横幅、印发手册、宣传彩页、组织宣讲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明辨“黑”与“恶”,发动群众举报。
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区纪委及时对2016年以来案件系统库中的案件进行翻查,并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要求各室对2016年以来已办案件进行细致排查,室主任签字把关。及时下发了涉黑涉恶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摸排通知,深入3个镇5个街道进行检查督办。
深挖细查“保护伞”。统筹办案力量,精准研判线索,主动与政法机关进行工作对接,以区反腐败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关于排查扫黑除恶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函》,要求公检法等单位对2016年以来案件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及其“保护伞”“关系网”。对排查的“保护伞”等重点案件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抽调精干力量,及时核查处理。
(文/高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