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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纪委监委四措并举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9-03-18 | 浏览:次 ]

2019年以来,渭滨区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紧盯“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失职失责”三类重点对象,做到“扫黑、破伞、追责”并举,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向涉黑涉恶腐败“亮剑”。

明确职责任务,全面部署落实。召开常委会和机关全体人员大会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委和区扫黑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了前一阶段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由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总体协调,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案件查处,信访室负责建立线索台账,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审理室做好配合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畅通举报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收集排查问题线索。由案管室、信访室对近年来查办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通过查阅案卷台账、会商研讨等方式逐条核对、逐案筛查,深挖细查“保护伞”。党风室加强与区扫黑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系会商制度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内容,督促推动党委、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该发现没有发现、该移送没有移送以及对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查处涉黑涉恶案件20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文/张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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