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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之前未交代,现在还是被发现了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9-01-09 | 浏览:次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09 06:00

  “2016年,黑眉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邢孔明和原村委会主任方瑜都曾因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被县纪委查处,可他们当时都没有向组织交代发生在2014年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说明他们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存在侥幸心理。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最终还是被发现了……”2018年12月7日,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召开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上,县纪委一名参会干部点评道。

  隐瞒了几年的问题最终被发现,这要得益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

  乐东县委第五巡察组在对尖峰镇开展巡察期间,发现尖峰镇黑眉村财务管理混乱,且主要涉及大额工程项目支出较多。通过查阅黑眉村的账目,巡察组发现2014年5月,黑眉村共支付了含村道建设、村大门建设、文化室建设以及围墙、庭院亮化绿化工程款169万余元。

  “文化室、村道是新建的,这可以看出来,可是这所谓的村大门、围墙和庭院亮化绿化都没见着成效。钱都付了三年了,工程却没建。”巡察组将工程支付情况和实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比对,发现了问题。

  巡察组组长开始部署谈话方案,将巡察人员分成几组,同时对黑眉村的村干部进行谈话。

  “我们绕村走了一圈,没见到村大门,你们这院子也是旧的,不像是新建的。”当问起村委会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时,有的村干部支支吾吾,有的欲言又止,有的表示不清楚,但最后还有少数村干部愿意说出自己了解的情况。

  “这事说起来一言难尽啊。钱早给包工头了,但他就是不来建,一直拖,不动工也不退钱。我只见过甲方拖欠工程款的,就没见过乙方拖欠工程的。这乙方是当初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找来的,我们也不好说什么。” 一村干部将自己所知道的如实告知巡察组。

  通过谈话,巡察组发现,原来黑眉村建设村门、围墙以及庭院亮化绿化工程中存在私自签订工程合同和已支付30%工程款但三年未开工等问题。巡察组基本弄清问题后,第一时间移问题线索。

  县纪委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提级查办、督查督办。经查,时任黑眉村书记邢孔明、村委会主任方瑜,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擅自将使用征地补偿款建设的黑眉村文化室等四个工程交由他人承建,并伪造材料支付工程预付款169.16万元,且在明知村大门等工程未实际开工的情况下,伪造材料挪用征地补偿款58万元归他人使用。此外,方瑜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黑眉村工程承包方4.4万元好处费。2018年5月,邢孔明、方瑜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为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将这一典型案件进行全县通报,并责令黑眉村召开组织生活会、尖峰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围绕该案件进行对照检查、汲取教训,同时对该案件开展深刻剖析,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据悉,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三届县委2017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已延伸覆盖全县193个村(居)党组织,先后立案查处18个村25名村干部,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坚持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指示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海南省乐东县纪委监委 韩斌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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