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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调研报告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朱晓丽 | 发布时间:2016-03-24 | 浏览:次 ]

一、基本情况

渭滨区现有纪检监察组织33个,纪检监察干部43人,其中:设派驻纪检组24个,配备纪检组长13人;设镇街纪委8个,配备镇街纪委书记8人(由镇街党委副书记兼任),镇纪委副书记2人;区纪委监察局内设室办7个,现有人员20人。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近三年来,渭滨区纪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落实《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改进工作作风为主线、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严查违纪违规案件,严格纪律审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连年被评为区委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一是细化任务分解,夯实“两个责任”基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主动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将6大类35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逐项细化为党委6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纪委4个方面的监督责任,明确5名区级负责人、6个牵头单位和34个承办、协办单位。2015年,新任区委书记先后9次批示查办案件,召开5次常委会,2次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同时与全区59个部门、8个镇街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 任务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体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使“两个责任”落实更加具体、规范、可行。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确保“两个责任”常态运行。组织开展“两个责任”知识讲座、“两个责任”党课辅导,聘请了21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每年组织区委常委带队对镇街和部门“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指出问题,当面进行约谈,确保整改到位,发挥了较好的导向作用,通过监督传递压力,促进责任落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执行到位。2015年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有违纪行为和“两个责任”考核末位的2个单位,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进行了降等处理,扣发了5名违纪人员的岗责奖。通过强化责任和监督,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近年来,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把监督的效果体现在“问责”上,建立健全有效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工作机制。一是紧盯重要节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专项检查,紧盯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密度和力度。近三年来共开展检查60多次,与金台区交叉检查6次,下发检查通报12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44起,处理44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26起,涉及科级领导8人。对查处的违纪案件,我们不遮丑、不护短,及时通报曝光,发挥案件警示效果,有力促进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二是聚焦懒政不为,强化督查问效。坚持周检查、月通报,构建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的作风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政风行风测评,对满意度测评靠后的单位进行了考核降等,对征集到的78个问题进行了跟踪整改,对2名副科级领导进行了追责。制定了《渭滨区行政效能监察规定》,明确规定了对五种庸懒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处理办法,查处《百姓问政》节目曝光出的懒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20人。三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积极开展“三公经费”管理等专项检查,大力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自助餐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规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一律轻车简从,做到同城不吃饭、互相不宴请、下乡廉政灶、接待不超标,狠刹奢侈浪费、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着力规范和压缩“三公”经费,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总额731万元,比2013年1194万元的总额下降463万元,同比下降38.7%;预计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633万元,比上年下降98万元,同比下降13.4%。加强“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示各单位的预决算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区蔚然成风。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了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全面推行居民监督委员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省市6项反腐倡廉新制度。在制度建设上,坚持规定动作抓落实,结合实际有创新,率先在全市推行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百姓问政进镇村、基层群众办事干部代办等制度发挥作用,效果明显;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电子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省市领先。《中国纪检监察报》、《宝鸡日报》、宝鸡电台、中国日报、华商报、凤凰网等多家媒体对我区落实居民监督委员会、廉政灶等制度工作进行了报道,社会反响良好。三年来,全区19名镇街及部门主要领导在任期内向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责述廉述效”活动,“三述”活动中注重质询环节,现场评议,就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质询,现场回答,动真碰硬,问题辣味十足,回答脸红汗颜,有力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廉洁从政、高效行政。33名新提拔科级干部廉政考试严肃、公正、严格,对3名考试不合格的拟任人选暂缓使用,达到了以学考廉、以学促廉的功效。建立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备案制度,三年来,共监督备案602件。各项制度的落实推进,规范了权力运行,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近年来,区纪委力改以往惯性工作模式,强化“三转”工作意识,突出纪律审查,查办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3年全区共立案12件,结案12件,党政纪处分12人;2014年,全区共立案33件,结案33件,党政纪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办案数同比2013年上升175%;2015年全区共立案159件,结案150件,党政纪处分14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办案数是2014年的4.8倍。尤其是2015年年初,面对纪律审查工作排名靠后的实际,果断采取了有力措施,查办案件数量剧增:一是建立健全纪律审查协调机制,建立案件移送、信息交流和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建立案件考核评价机制,对零办信办案的镇街纪工委、部门纪检组进行了约谈。制定《案件查办考核办法》,针对部分镇街零办案情况,果断停发零办案纪检干部津贴,一个月后,五个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实现了零突破。三是多渠道拓宽信访举报线索,发挥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举报信箱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作用,2015年查办的几个大案包括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太阳能安装违规收费案件,都是因为拓宽了渠道得到的线索。四是定期对已查办的案件进行分析,从留下的疑点中捕捉新线索,并注重在联席会议、执法监察、效能纠风等活动中收集线索。五是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赴兄弟县区虚心学习,多次邀请办案先进县区来我区传经送宝,并邀请市纪委相关室负责人和领导加强办案指导,提升业务能力。区法院2015年向区纪委移送案件线索5件,成案3件;2015年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各类信访举报件68件,通过主动排查案源线索达到259件。通过以上措施,解决了案源线索数量偏少的问题。

(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持续深化“三转”要求。精简调整议事机构,原参与的30个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21个,保留或继续参与9个;优化重组内部机构,科室由原来的5个增设为7个,成立第二纪检监察室,增设执法监察室和信访室,有效加强了办案力量。同时投资60多万元建成了标准化谈话室,增强了纪律审查工作的硬件设施。二是加强干部管理。开展各派驻纪检组向区纪委全委会述职工作,坚持纪检组月报告制度,督促各纪检组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抽调22名基层纪检干部跟班学习,开展廉政党课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进镇街、进社区活动,区纪委常委累计讲廉政课26场次,2000余名干部群众接受了教育。四是认真落实“上挂下派”制度。细化办案协作区制度,将8个镇街和13个派驻纪检组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及奖励办法,促进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六)干部违纪线索及处理情况。2013年渭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各类信访举报线索56件,其中:直接受理来信举报15件,电话举报5件,人员来访3件,网络举报5件,市纪委下转信件28件(重复举报7件)。初核了结信访件43件;初核转立案12件(基层立案9件,委局立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3人。

2014年渭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各类信访举报线索79件,其中:直接受理来信举报12件,电话举报9件,人员来访4件,网络举报8件,市纪委下转信件32件,中央第七巡视组下转9件,省委巡视组下转4件,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下转1件。初核了结信访件79件;初核转立案33件(基层立案28件,委局立案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6人,免于纪律处分给予组织处理1人。

2015年渭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处置各类信访举报线索327件,其中:委局机关受理各类信访举报线索68件(直接受理来信举报14件,电话举报6件,人员来访4件,区级部门来信1件,网络举报19件,市纪委下转信件24件)。初核327件;立案159件(基层立案134件,委局立案25件);结案15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8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5人,免于纪律处分给予组织处理2人;未结案9件。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强化职责定位,严格执纪监督问责,较好地履行了《党章》赋予的职责,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把从严治党的规定要求落实到日常监督和管理中,初步形成及时发现问题,跟进纠正偏差的运行机制,为全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监督执纪的担当意识不强。一是“三转”工作不彻底,制度执行有漏洞。前两年工作重心放在了制度创新上,尽管渭滨区落实“村账镇监管”、“村民监督委员会”和“居民监督委员会”等制度创新工作曾受到省市表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也曾在全省作了经验交流,但制度执行不严格,个人对制度不遵守的现象依然存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个别区级领导和部门领导,仍然发生了违法违纪问题。二是执纪的刚性不足,没有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一度时期对发现的问题批评教育多,纪律处分少,本想教育保护领导干部,使他们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岂不知没有达到从严治党的要求,放纵了干部对纪律作风要求的警戒。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个别基层纪检干部对同级党委(党组)的监督,仍然心存顾虑,同时,碍于情面而不敢担当,不敢作为,存在着老好人思想,担心监督同级产生隔阂、影响团结,不利于今后工作开展,从严监督拉不下面情;而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致使要么发现不了问题,要么对发现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主动向上级纪委反映,没有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

(二)纪律审查能力不强。一是力量整合滞后。区纪委现设两个办案室,一室由原信访监察室转型而来,二室由原执法监察室转型而来,两室各有主任一名,工作人员一名。2009年至2014年底以前,信访检查室也就是现在的一室,连续五年没有室主任,只有两名工作人员,承担办案、信访、案管职能。新设立的执法室和信访室,人员还没有配齐。二是主动性不强。发挥现有人员作用、制度和措施较少,缺乏激励机制。查办违纪案件的主动性不强、存在等靠思想。区纪委自办案件数量少,质量不高,办案协作区作用发挥不够。

(三)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发挥不够。一是人员力量薄弱。全区8个镇街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仅2个镇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而且专职纪委副书记只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目前,区级部门设立了24个派驻纪检组,只有13个单位配备了纪检组长,部门没有专职纪检监察干事。党群口仍未设立纪检组,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纪检干部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很难适应日益繁重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需要。二是基层纪检主业弱化。镇街领导职数少,工作任务多,镇街纪委书记全部为兼职,对纪检监察工作投入精力相对较少。据了解,8个镇街纪委书记最少的分管10项工作,致使纪检监察“主业”精力分散。三是业务能力不强。基层纪检干部多数都是行政副职转任或者从一般干部中提拔任职,由于工作任务重,学习培训较少,大部分纪检干部专业知识缺乏,能力不强。

四、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和推进,定期向区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之以恒纠四风作为监督执纪的切入点,认真开展整风肃纪活动,重点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加大明查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三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健全监督责任追究的机制,增强刚性追责。四是全面落实“三转”要求,建立渭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负责物资采购及工程招标投标的审核审批工作,集约管理,预防腐败,同时,纪委彻底退出工程招投标具体工作,重点加强执纪问责。五是加强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落实。运用网络、微信、短信等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宣讲、撰写心得体会、组织考试等多种形式,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准则》和《条例》的教育学习,使全区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拓宽途径、转变方式,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一是科学考核,提高监督实效。对镇街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在案件查办上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案件数量、质量以及安全文明办案,在全区纪检系统内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纪检干部没有完成案件任务的,实行暂缓提拔。实行津贴发放与查办案件挂钩制度。二是改进方式,提高办案质量。镇街纪委、区级部门纪检组定期要向区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区纪委主要领导要定期对办案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区纪委常委分片包抓镇街纪委,通过组织协调、实地督导、电话催办、定期调研等方式,加强对镇街纪委办案工作的督促与指导,积极协调解决镇街纪委自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三是拓宽线索,提高办案效率。由坐等案源向主动出击转变。区纪委将对近年来的信访件重新梳理,建立镇街部门办信办案情况月报告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审计协作沟通,利用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深入农村社区基层一线,查找案源线索。四是全员办案,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委局机关实行全员办案,并抽调纪检组长参与办案,进一步发挥办案协作区作用,努力提高委局自办案件数量。

(三)建章立制,统筹兼顾,全面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是加强对镇街纪委和区级部门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二是推行区纪委常委包抓镇街纪委和区级部门派驻纪检组制度,区纪委领导在查办案件中协调整合资源,达到横向联动、力量互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理顺镇街纪委和区级部门派驻纪检组与所在单位之间的关系,基层纪检组织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查找出所在单位在反腐倡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四是统筹镇街纪委和区级部门派驻纪检组的力量,扎实执行“上挂下派”制度。针对基层纪检组织人员少、办案力量薄弱问题,细化办案协作区制度,五个办案协作区下派一名区纪委干部指导办案,上挂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区纪委协助办案。五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和派驻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注重业务技能培训,使基层办案人员熟练掌握信访件的初步核查、案件查办、审理等程序,并提升谈话技巧,学会典型案例剖析和研讨关键线索及取证,不断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六是积极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由区纪委提名商区委组织部考察,按规定报区委任免。对各派驻纪检组干部管理、人员编制等方面由区纪委具体明确,保障派驻机构人员的素质水平,并加大纪检干部的交流力度,建立合理的交流提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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