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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渭滨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通报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区直机关工委 | 发布时间:2023-05-05 | 浏览:次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2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这次巡察涉及区直机关工委2019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从存在的问题看,充分暴露出工委在管党治党、抓班子带队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方面认识不高、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对基层党支部要求不全面、不严格、标准低,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导致机关党建整体工作水平还不高。去年7月至10月,巡察组还未正式反馈巡察意见之前,工委就提前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不足和问题,不等不靠,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时及时整改到位;需要其他职能部门配合的,及时沟通协商争取整改到位。巡察意见反馈之后,及时听取有关组织和领导的意见建议,及时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专题会议及组织生活会,对照问题逐条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和整改期限,以最坚决的态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落实。在整改进程中,我们分别走访了区委分管领导、工委委员及部分支部书记,征询他们的意见建议,并逐一梳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共同商定、紧密协作;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对问题整改的进度、质量、效果等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务求一抓到底,按期整改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整改结果适时向党员干部通报、向上级组织报告,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同时注重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具体问题:学习领会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够,学习制度不健全。经查阅资料,2019 年以来区直机关工委未制定学习计划。

整改措施及效果:

我们对原有的学习制度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学习内容,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等制定了11条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发挥机关干部积极性,寓学于多彩主题党日,2022年分别举办了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业务培训,手把手传授党费测算依据、计算方式、收费时间、党费证填写要求、“主题党日”活动资料整理基本方法、党员积分制手册填写要领、“三会一课”质量要求等党建业务,党务干部的工作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2023年参加全区为期3天的集中轮训、班子成员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

2.关于“服务大局,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突出” 的问题

具体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重安排轻落实,开展主题活动少,支部阵地建设督促指导不到位,对下属基层党组织日常管理抓的不实,党费收缴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效果:

经工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明确从2023年度起,安排部署工作要从调研基层了解实情做起,坚持三分之一时间深入服务对象。2022年下半年以来,对60个机关党支部全面过筛子对标检查,大力开展了共创共荣共享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党员日常管理,按照党内有关文件法规要求,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党员发展、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集中命名表彰了10个机关党支部为品牌机关党支部,指导基层支部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全面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3.关于“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的问题

具体问题: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年来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不够。

整改措施及效果: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们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次小组会上确定从2023年起,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和督促。同时,我们把意识形态有关知识列入了2023年5月党务干部培训内容,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具体问题: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落实精文减会精神不力。

整改措施及效果:

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工委加大对这些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逐步得到解决。2022年发文79个,比2021年少发文7个,计划2023年发文数量控制在70个以内,所有发文坚持融会贯通上级精神、与基层实际相结合,不搞文山会海,突出工作特色和亮点,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创先进、争优秀、作表率、树形象。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具体问题:调查研究不够经常,同党员代表和群众的联系不够紧密。

整改措施及效果: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们坚持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基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密切与机关党员干部的联系,组织开展“迎新春、送祝福”写春联活动、撰写春联2000多,联合宝鸡市口腔医院对机关干部进行免费口腔诊疗。以“走好第一方阵,我为渭滨高质量发展做贡献”为主题,在区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读书征文比赛活动,丰富机关干部生活。采取各单位报名,灵活编组的形式,组建区直机关200名疫情防控工作志愿队员,为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人力储备。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具体问题: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物品发放无发放记录,固定资产购置未入固定资产账,超标准发放授课费及无税票支付授课费、主持费。

整改措施及效果:

修订完善了财务工作制度。对重要经济问题、重大开支,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财务费用开支合理合规,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区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不健全,无党员活动场所” 的问题

具体问题:机关工委没有成立纪工委,监督责任无法落实;未设置机关党员活动室和工会会员阅览健身活动室。

整改措施及效果:

我们向区委分管领导和区委编办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据了解,全市各县区机关均未成立纪工委,目前,区委编办已向市委编办上报了关于成立渭滨区直机关纪工委报告待全市统一研究批复时予以解决。向区委分管领导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专门汇报2次,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表示,将在下一步调整行政中心办公用房布局时一并考虑解决

2.关于“下属党支部换届不及时,指导把关不严”的问题

具体问题:对有些部门支部书记、支委等因干部调整、退休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情况,没有及时督促进行改选、补选;对机关党(总)支部换届程序指导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及效果:

我们修订了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党员等5项制度,对机关党(总)支部换届程序及时指导把关。扎实做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要求各支部班子必须健全,计划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到2026年底,用五年时间,分年度按照15%、15%、15%、10%、10%的比例,将区直机关建设成为“政治素质优、担当作为优、为民服务优、廉洁自律优”的“四优”模范机关。

3.关于“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具体问题: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2021年区直机关工委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淡薄。

整改措施及效果:

组织机关党员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朱宏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鉴,强化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抓住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党员这个重点,组织现场警示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监督处置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推进工作持续有效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直机关工委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把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以凝心聚力、各司其责、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的工作精神,将整改结果改转化为改作风、树形象、推进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全区“聚力抓五优,奋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7-3128135;邮编:721006;电子邮箱:jggw0917@163.com

 

区直机关工委

2023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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