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安排部署,区委成立两个巡察组,于2018年4月8日-9日分别进驻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鼓镇、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巡察监督主要是对区财政局党组、区民政局党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石鼓镇党委、区林业局党组、区交通局党组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3、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了解掌握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线索;
6、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财政局党组、区民政局党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石鼓镇党委、区林业局党组、区交通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请到有关部门反映。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意见箱,开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1、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党组、区民政局党组、区市场局党组
办公地点:区行政中心大楼对面宝鸡宾馆8号楼1楼
联系电话:17749260930
电子邮箱:wbxc1411@163.com
巡察组在巡察组驻地;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设置征求意见信箱。
2、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石鼓镇党委、区林业局党组、区交通局党组
办公地点:区行政中心大楼对面宝鸡宾馆8号楼3楼
联系电话:17749269103
电子邮箱:wbxc1412@163.com
巡察组在巡察组驻地;石鼓镇、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及其村、下属单位设置征求意见信箱。
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即日起至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渭滨区委巡察办
2018年4月10日
中共渭滨区委巡察办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