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欢迎光临渭滨区纪检监察网!渭滨区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917-12388 0917-3128303
当前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7年宝鸡市党群机关遴选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7-11-14 | 浏览:次 ]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为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公务员,为麟游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招聘)原则和办法

这次遴选(招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遴选(招聘)名额、对象和资格条件

1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公务员7名,对象为市级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5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名:

麟游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名,麟游县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1名,宝鸡市青少年宫2名,宝鸡市科技信息中心1名,宝鸡市石鼓山书画院(《秦岭文学》编辑部)1名。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职位条件人员。

3、资格条件具体见《2017年市级党群部门遴选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年龄、基层工作经历统一截止时间为201710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20142月后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和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等);

4、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宝鸡党建网自行下载报名表(A4双面打印),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后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具体专业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为准。

报名时间:1113-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具体见《2017年市级党群部门遴选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3份,粘贴照片)、单位推荐介绍信、个人自荐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以及报考职位相关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遴选(招聘)单位按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招聘)人数一般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招聘)计划或取消遴选(招聘)计划。

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市委组织部青干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收取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遴选(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青少年宫招聘人员单独进行面试,其他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遴选(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确定。遴选(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遴选(招聘)人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市纪委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其他单位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察,重点围绕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考察其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现实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拟确定为遴选(招聘)对象人员在宝鸡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招聘)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招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遴选(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宝鸡党建网(www.baojidj.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在实施公开遴选(招聘)过程中,各遴选(招聘)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严密组织,确保公开遴选(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3、本次公开遴选(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打印  |  关闭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