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欢迎光临渭滨区纪检监察网!渭滨区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917-12388 0917-3128303
当前位置:

首 页 >> 工作之窗 >> 审查调查 >> 正文


桥南街道办事处原司法所所长徐志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渭滨区纪委监委 | 发布时间:2021-10-29 | 浏览:次 ]

日前,经中共宝鸡市渭滨区委批准,渭滨区纪委监委对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原司法所所长徐志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志军在任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神农镇武装部长、桥南办事处司法所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以及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

徐志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无视党纪国法,利用手中权力,攫取利益,搞钱权交易,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胆大妄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志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打印  |  关闭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