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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扎实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0-08-25 | 浏览:次 ]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办案工作,整合乡镇街、部门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强化办案监督,促进基层反腐倡廉建设。渭滨区纪委以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为抓手,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结合渭滨区实际,按照“地域相近、职能相近、便于协调”的原则,成立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的区级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区30多个乡镇办事处部门划分为五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有一个案件检查指导组,指导组由纪委、监察局各室主任担任协作区指导组组长,所辖办案协作区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为指导组成员,对其协作区内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统筹办理。
在推行“乡镇办事处办案协作区”工作中,主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领导重视,及时安排落实。渭滨区纪委于421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下发了《渭滨区乡镇街、区级有关部门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的通知。

  2、增加办案力量,彻底解决基层办案人员不足问题。区纪委建立办案人力资源库,对基层纪检干部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能力素质、办案经验等信息逐一摸底考察,认真筛选办案人员,实行入库管理。对涉及政策性比较强,需要审计、财政、人劳、民政等职能部门参与调查的,从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参与办案。彻底改变了乡镇纪委书记单枪匹马难以办案的现状。
  3
、加大线索排查,推进协作区办案。针对第一季度全区办案比较少的现状,我们深入每个乡镇街、部门加大了案源线索排查力度,共排查出初核线索3件,并交由协作区办案组组织查办,1件已经在短期内进行查办了结,并将查办结果向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准备予以立案;其余2件正在调查之中。

^零^零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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