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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税务局:狠抓“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用新思想新理念促进整改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9-01-04 | 浏览:次 ]

近日,渭滨区税务局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大会,会上,该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刘帆组织学习了《陕西省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在全省税务系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件的通知》。结合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和本本单位近年来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同时重点在查找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并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上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要求。使全体党员干部党纪国法的意识增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得到了加强,切实推动“以案促改”专项工件的开展。

区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锁利同志就全局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有针对性地强化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要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把党章和“两准则四条例”作为干部培训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必修课,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让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增强警示教育政治性,用好反面教材,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二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做到“四个深化”。即: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 用好第一形态上深化,下气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批评教育民为常态,实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淡话函询上深化,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的行为,努力实现监督主体“全参与”、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内容“全方位”、监督执纪“全天候”。三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党委和纪检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能力建设,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民为带电的高压线。对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的问题线索,逐一认真处置办理,按时上报结果。要紧扣党的六大纪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法乱纪,为税不谦行为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力度,严肃查处干部内外勾结、谋取私利的违法问题。并倒查领导责任。区局党委将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文/王宗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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