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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出台“四个清单”贯通联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实施办法

[ 消息来源: | 文章作者:办公室 李崇玉 | 发布时间:2020-05-25 | 浏览:次 ]

日前,渭滨区出台《“四个清单”贯通联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以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监督责任任务清单、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和问题提醒清单抓手,打通“堵点”,补齐“断点”,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建立主体责任任务清单,解决好“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区委、镇街、区级部门党组织和班子成员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决定、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单位行业特点、岗位职责,制定“1211+X”(党委12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11项主体责任+X项落实措施)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内容、落实措施、完成时限,干什么、怎么干、什么时间完成等内容一目了然,指导每位领导干部制定任务明确、操作性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建立监督责任任务清单,解决好“监督谁”和“监督什么”的问题。在建好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的同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同步建立监督责任任务清单。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年初区纪委全会重点任务安排和监督对象的行业特点、廉政风险点、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制定年度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每半年归口向区委、区纪委监委专题汇报,通过监督职责的落实,倒逼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找准全面从严治党“关键点”。各镇(街)、区级部门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分别建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股组级干部、重点岗位干部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监督范围,通过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督促自查与重点抽查等方式,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分类分级建立廉政风险点清单,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点内容,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源头治理。

建立问题提醒清单,打出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组合拳”。根据年度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监督责任任务清单内容,区委主责办、区纪委协调办不定期向区级领导、相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发出任务落实提醒清单,实现了党委纪委监委“联抓”。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层级管理,区委主责办、区纪委协调办及时向区级领导和相关党组织负责人发出开展“第一种形态”提醒清单,实现了苗头性问题“联谈”。区纪委监委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重要廉情和突出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书,报区纪委书记批准后送相关区级领导,重要问题呈报区委书记,并督促整改,实现廉情信息“联通”。坚持问题导向,借助巡察手段,从政治修为、政治生活、政治责任等8个方面、22项评价重点和58条具体表现,对被研判单位进行全方位深层次集体会诊,以政治生态整体情况评价,检验“两个责任”落实成效,实现政治生态“联判”。区委主责办、区纪委协调办不定期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实现长效机制“联建”。通过问题清单压责督责促责,随时“对单销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良好局面。

为保证“四个清单”贯通联动“两个责任”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全区“两个责任”改革任务安排,配套制定了《廉情抄告制度》《纪检监察建议书抄送制度》《政治生态研判评价办法(试行)》《“四种形态”相互转化的实施办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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